
送法進高墻 為犯解困惑 ——“送法進監(jiān)獄”暨“12.4國家憲法日”主題教育日活動
時間: 2015-12-17 訪問量:1,425
為什么要將12.4定為國家憲法日?有哪位服刑人員能告訴我嗎?這是梧州市司法局律師和法律援助管理科李筠科長在為服刑人員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課的場景。以憲法日為契機,近日,梧州市司法局相關(guān)科室的干部和律師們一起走進梧州監(jiān)獄,開展“送法進監(jiān)獄”暨“12.4國家憲法日“活動。
活動一開始,梧州市司法局干部首先用深入淺出的語言、簡單的案例為服刑人員解讀了自1982年12月4日頒布,歷經(jīng)四次修正案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修正前與修正后的不同。如憲法第十條第三款“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可以依照法律規(guī)定對土地實行征用”。修改為:“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可以依照法律規(guī)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?!贬槍π薷暮蟆罢魇铡焙汀罢饔谩钡膮^(qū)別授課人進行了解讀。
隨后,在律師答疑環(huán)節(jié),100多名服刑人員紛紛舉手咨詢法律問題。一個多小時的時間,服刑人員就入獄后原來的公司債務(wù)糾紛如何主張權(quán)利;信用卡透支利息未還,是否算惡意透支;發(fā)現(xiàn)余罪是否影響減刑等等關(guān)乎服刑人員切身利益的法律問題進行了咨詢。律師們對每一個問題都認真、詳細地給予解答。許多服刑人員在聽到解答后,滿意地向律師報以真誠的謝意。一位服刑人員說,“我由于不懂法,犯了法,在獄內(nèi)想到出獄后的種種困難,心里很焦慮。今天通過律師的講解,我終于可以安心服刑,好好改造,并對出獄后的生活有了憧憬。”
“這樣的普法課受眾面廣,針對性強,律師解答每一名服刑人員的問題于其他在場人員而言也是一次普法”市司法局律師和法律援助科的李筠科長說。
據(jù)悉,此次宣傳活動,通過法律講堂、法律咨詢等形式為服刑人員提供法律服務(wù),使他們能從宣傳中學(xué)習(xí)法律知識,提高法律意識,獲得法律的幫助,從而達到安心改造,努力爭取早日獲得新生,開始新的生活的目的。
活動現(xiàn)場
服刑人員就自己關(guān)心的法律問題進行提問
撰稿:冼杞燃 攝影:韋詩姬